部门职责  
 

『行政办公室』

『研究生招生办』
『研究生培养办』
『学科与学位办』
『专业学位办』

 

   研究生培养办公室
1.组织制定(修订、增订)全校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课程大纲;
2.制定和修订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措施及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; 
3.下达并审核全校研究生开课计划; 
4.新增研究生课程的审批工作; 
5.负责全校研究生、进修生成绩管理及学籍管理工作;
6.负责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;
7.负责全校研究生教学日常管理工作;
8.负责全校研究生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、结业证书的填写、发放;
9.组织全校各院系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估;
10. 配合校 “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”、“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察组”开展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