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招生工作
培养工作
学位学科
专业学位
行办工作
信息中心
规章制度
院长信箱
■
部门职责
『行政办公室』
『研究生招生办』
『研究生培养办』
『学科与学位办』
『专业学位办』
■
专业学位办公室
1.建立、健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规章制度;
2.协助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、宣传工作;
3.根据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,及时组织制订、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、课程教学大纲;
4.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籍与教学管理;
5.专业学位核心教材的建设与管理;
6.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管理工作;
7.新增专业学位点及新增领域的申报;
8.专业学位教学管理检查、教学质量检查及评估;
9.全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管理 (含进修我校专业学位专业的随堂进修生的管理)。